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团 发〔2023〕15号
各院、系:
根据团中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全国项目办”)《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6届研究生支教团(2024—2025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2﹞3号),以及《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党发〔2020〕21号),拟从我校202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募选拔优秀青年学生组建团中央第二十六、首都师范大学第二十三届研究生支教团,于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赴支教地进行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及相关标准
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规定的具备推荐本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奉献精神和相应志愿服务经历;勤奋学习,综合测评成绩底线应与所在学科普通类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底线保持一致,对于无综合测评的学院,专业成绩或学分绩点底线应不低于学生所在学科普通类推免生成绩底线;无不良记录;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并符合附件3《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第三章要求。
二、日程安排
9月12日 |
布置工作 |
9月12日至 9月15日 |
各院(系)进行宣传、报名、遴选工作, 确定初选名单并在院(系)内公示 |
9月15日(14:00)前 |
各院系将初选名单和各类材料报校团委(含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评选办法及推选过程) |
9月17日 |
公布入选综合考察初试名单 |
9月18日 |
综合考察初试(包括心理测试) |
9月19日 |
公布入选综合考察复试名单 |
9月21日(暂定) |
综合考察复试并将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
9月底-10月 |
办理手续、体检 |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组建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参与西部计划,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各单位应当给予充分重视,并按照《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的规定,组建院(系)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2、精心组织。各院(系)要认真宣讲《首都师范大学研究支教团管理办法》,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大学生树立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远大志向,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
3、严格遴选。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选拔的原则,制定院(系)选拔办法,挑选有志于投身基础教育事业的大学生。选拔过程中,各单位应实行公示制,招募通知、结果应在本院(系)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
4、在各院(系)选拔基础上,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统一复试考核,公示最终复试结果并确定支教团组成人员。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支教团名单上报相关上级单位。
5、各院(系)应在2023年9月15日(周五)14:00之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初选材料(上交材料清单见附件6)上交校团委307办公室陈越老师处,电子版发至邮箱6539@cnu.edu.cn。相关材料可登录校团委主页“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6、本通知解释权归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所有。
联系人:毛佳鹏 陈越 电话:68902642
办公地址:本部学生活动中心307团委办公室
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第二十三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表
2.各院、系初选志愿者名单汇总简表
3.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
4.首都师范大学第二十三届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初选参考名额分配表
5.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及标准
6.各院系上交材料清单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