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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挑战杯”首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院、系: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浓郁的创新创业氛围,助力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全力做好全国和首都“挑战杯”相关竞赛培育工作,由校团委牵头主办2023年“挑战杯”首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2023年“挑战杯”首都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二、赛事安排    

(一)参赛对象      

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竞赛形式      

初评为线上申报评审,决赛路演以线下方式开展。

(三)大赛分组    

初评阶段,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别:

a.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b.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旅游休闲、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c.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d.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法律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e.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合作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按照北京市赛的安排,如果有独立赛道的设置另行通知。

(四)评审要点      

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五)奖项设置      

1.优秀作品奖:比赛设金、银、铜、优秀奖。金奖和银奖总计设15个,该15个项目原则上定为推荐参加市赛项目。

2.优秀组织奖:比赛设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院(系)单位。

(六)监督渠道      

本次竞赛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有质疑,请将信息反馈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首都师范大学本部学生活动中心3层306办公室),由组织委员会根据程序进行处理。各院(系)组织单位应本着严谨、认真的态度选拔与审核作品,对其原创性及作者、推荐者资历严格把关。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筹备阶段(9月27日—10月15日)      

在校内开展竞赛宣传工作,组织校级竞赛介绍及培训,各院(系)可开展组织宣传与内部初评,吸引更多同学参与,挖掘遴选优秀项目并进行摸底和指导。此阶段开通预报名系统以供熟悉使用。

(二)组织申报阶段(10月16日—10月27日)      

10月16日开始,正式系统开放(地址为:cnu.tiaozhanbei.net),所有项目在10月16日—24日期间可以进行申报,10月25日—27日各院系对项目进行审核,通过的项目进入校级评审阶段。各院系申报的项目数不限。

(三)网络评审阶段(10月28日—11月3日)      

校团委组织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网络平台对各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本届竞赛入围终评答辩的作品名单并公示。

(四)终评答辩阶段(11月16日)      

校团委组织终评路演答辩,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现场评审,评选出金、银、铜、优秀奖作品。

四、补充条款    

1.参赛者须严格按各项条款参赛,对违规申报作品,学校将取消其所获全部奖项。

2.本竞赛遵守团中央下发的《“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有关规定。

3.优秀作品选入市赛或国赛后,应按市赛和国赛的要求对项目做出相应修订,无法满足相应比赛要求的,如条件允许,则递补其他优秀项目参加比赛。

4.首都师范大学拥有发布和组织获奖作品进行成果转让的优先权,学校团委拥有对本次大赛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毛佳鹏  杨斯文  电话:68902641

地址: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学生活动中心306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