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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团建百强”品牌项目 征集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团 发〔20234


关于开展2023年“团建百强”品牌项目

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团组织活力,提升团组织效能,我校拟于近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团建百强”品牌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面向全校基层团组织征集团建品牌和典型项目,鼓励各基层团组织立足自身实际和特色工作,先行先试,守正创新,为共青团建设提供一批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建议重点方向如下(供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一)基础团务规范方面:推动团员队伍建设从抓规范管理向促质量提升转变,全面向基层支部赋能,主要聚焦推优入党、学社衔接、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主题团日活动等五方面规范举措。

(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等,主要聚焦基层团干部选配、团员社区报到、区域化团建、支部活力建设等四个方面。

(三)基层组织改革方面:全面推开团的基层组织改革,巩固和深化县域共青团改革成果,推动共青团改革向基层延伸,主要聚焦城市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团建督导考核、空心化治理四个方面工作。

(四)创新探索方面:全面深化青春建功“十四五”行动,服务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主要聚焦组织形态创新、助力乡村振兴、基层社情调研四个方面。

二、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要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向基层项目倾斜,注重在实践中提炼经验做法,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定位准确。落实党对青年工作的要求,发挥共青团组织能为、善为、可为的优势,符合青年特点,项目有形式、有内容、有针对性、有展示度。

(二)守正创新。体现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要求,立足已有工作基础,力争在实践方法、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创新。

(三)务求实效。围绕单位党政中心工作要求,能够形成长期可持续的工作项目,并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四)具有推广性。要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和推广意义。

三、征集程序

征集工作2023年3月开始至2023年12月结束,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阶段性进行评价和交流,对优秀项目经验进行推广,予以一定支持。

第一阶段:推荐申报(3月-10月)

以基层团组织为主体,打造示范项目。各院系根据评选项目要求组织推荐和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每月15日前可提交1个品牌项目,从3月至10月至少推荐两次。

第二阶段:综合评定(3月-10月)

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选拔,择优推荐“团建百强”品牌项目至团市委。

第三阶段:线下路演(11月)

团市委选取部分优秀团建品牌项目,开展线下路演展示交流活动,选拔年度“百强十佳”品牌项目。

第四阶段:典型宣传(3月-12月)

团市委开设“团建百强”专栏,对每月评选结果进行分专题展示。年底将通过专题展板、视频制作、展示图册等形式对全年优秀项目进行宣传推广。

四、报送要求

(一)填写《2023年“团建百强”品牌项目推荐表》(见附件2),要求语言精炼,言简意赅,能够聚焦某一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不用面面俱到。

(二)提交代表性照片电子版3-5张,标准为大于1MB小于5MB,照片应具有现场感、叙事性,富有青年气息,避免全部为合照情况。视频(可选)材料1-2分钟,横屏拍摄,MP4格式,用于宣传展示。宣传素材以“品牌名称-项目类型”命名。

(三)各院系请于每月15日前上报材料。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2016@126.com。邮件名统一为:学院名称-2023团建百强品牌项目。


附件:1.征集活动注意事项

          2.2023年“团建百强”品牌项目推荐表


联系人:陈越 刘胜楠

联系电话:13552026608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