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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2022年度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公示

根据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大学中专工作部下发的《关于推报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相关要求,在院系推荐基础上,学校组成评议小组,经学校评议小组讨论研究决定,拟推荐音乐学院2022级硕士研究生闫卓豪、化学系2019级本科生宋丹阳参评北京市级“大学生自强之星”。

特此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6日,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来电来信反映。

联系人:陈越 刘胜楠

联系电话:13552026608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