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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报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团 发〔20238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领青年牢记时代责任,坚定跟党走、建功新时代的理想信念,践行“强国有我”的青春宣言,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青年报社、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和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联合开展的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已启动。

一、活动时间

2023年3月至9月

二、活动主题

踔厉奋发 勇毅前行

三、奖励设置

1.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北京市1名候选人,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中择优推荐);

2.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北京市57名候选人,其中社区实践类16名)

四、报名条件

1. 截至2022年暑假前,我校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内地高校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活动安排

1. 院系推荐阶段(即日起至4月18日)

院系团委负责组织本院推报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至多择优推荐产生1名院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校团委。

2. 校级推荐阶段(4月下旬)

学校团委进行遴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择优推荐产生1名北京市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报送至团市委大学部。

3. 省级推荐阶段(4月下旬)

团市委大学部对各高校推荐的北京市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经过材料审查后,推荐产生北京市级“大学生自强之星”,并从中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和标兵候选人。

4. 全国推荐阶段(6月)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发布。

5. 总结宣传阶段(7月至9月)

全国组委会将重点做好以10名标兵为代表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事迹宣传,制作新媒体产品并通过“共青团中央”“学校共青团”“中华全国学联”等平台账号、中国青年报社和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所属的全媒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媒体等进行全网传播。各院系要加强对所推荐人选的事迹宣传,形成长尾效应,营造浓厚氛围。搭建奖学金获得者网上社群,建立“自强之星”青年讲师团。凝聚组织历届优秀的“自强之星”获选者代表,以青年讲师的身份现身说法,通过宣讲报告、视频访谈、网络直播等多种形式,在青年中弘扬自强精神,进一步发挥自强之星在大学生群体的榜样力量。

六、材料报送

各院系需在4月18日12:00前将《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1)与《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2)的电子版文件(Word格式)与盖章扫描版文件(PDF格式),打包发送至xtwzzb2016@126.com。


联系人:陈越 刘胜楠

联系电话:13552026608


附件: 1.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2. 2022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