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团 发 [2025] 3 号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管理,推动社团健康有序发展,优化升级社团建设,根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决定于3月开展2024年度首都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达标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在首都师范大学正式注册成立满1年及以上,且通过2024年度审核的学生社团。
二、工作标准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立足于工作实际,对照评分表(附件1)中各项评价内容的具体指标和细则,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基础指标有未达标项的社团限期调整,最终得分将作为2024年度“五四表彰”中“十佳学生社团”及“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的主要参考。
三、工作流程
(一)自评与初评
各学生社团对照标准完成自评,将评分表(附件1)和相关支撑材料打包命名为“社团名称+2024年度达标评审”提交所属指导单位,加分项内证明材料限2024年1月-12月。各业务指导单位审核材料真实性,按评分标准对所指导社团初评,于3月17日前将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以“单位名称+2024年度达标评审”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CNU_TWstb@163.com。
(二)复核与公示
校团委依据评分标准对材料进行复核并于学校团委官网公示结果。校团委将对未达标社团的指导教师及学生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一个月调整,调整期间禁止开展社团活动,未完成调整的社团将根据实际情况撤销或与同领域优秀社团合并优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把关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需将学生社团“达标评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建含团委书记、学生副书记、社团部骨干在内的评审组,以评选为契机,组织社团研讨发展方向,推动管理成果转化为发展实效。
(二)规范管理,以评促建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指导教师要以本次评审和评优表彰为契机,有效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发展,规范日常管理,提升工作水平,以评选结果作为院(系)推荐2024年度“十佳学生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的核心参考。
(三)深化落实,总结经验
参评学生社团须确保材料真实,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内部公示,虚报材料社团经核实取消一年内社团评优资格。参评的学生社团需明确下一年度发展目标并接受动态考核,形成“评建结合”的闭环管理。
联系人:曹佰媚 68902640
姜 洋 张欣怡(可通过企业微信联系)
附件1:2024年度“达标评审”评分表
附件2:2024年度“达标评审”汇总表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12日